原告吕**与被告北大医疗淄博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淄博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吕**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和被告北大医疗淄博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吕**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等10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吕**于2017年12月20日庭审中增加诉讼请求,变更后诉讼请求共计123374元。事实和理由:2015年7月17日,原告吕**感觉下腹不适,到被告处就诊,××并住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被告没有了解原告在手术前服药情况,在原告服用了阿司匹林的前提下,2015年7月20日给原告进行了腹腔镜下阑尾切除术。因手术不成功,导致术后原告腹部疼痛难忍,于*被告2015年8月1日又给原告做了超声引导下盆、腹腔积液穿刺置管引流与腹腔积液刺抽吸术,第二次手术后原告腹部疼痛也没...(本文书还有217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