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河南永城************与被告郑州华凯******、第三人李**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物权纠纷>>物权保护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7)豫012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7-06
  •  
  • 【案例概要】

    原告河南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农商行)与被告郑州华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置业)、第三人李**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永城农商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帆、xx晶,被告华凯置业及第三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简*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永城农商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华凯置业停止在中牟县商都大街东××北、体育场西侧的土地上的建设,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事实和理由:2016年8月24日,原告与永城市富民粮食收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民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348999**********2299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富民公司向原告借款2000万元,同日,原告与李**签订了编号为100001101117的《抵押合同》,李**以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位于中牟县商都大街东××北、体育场西侧的面积为8175.2平方米的土地(土地证号为:牟**(2015)字第****号)作为抵押物为富民公...(本文书还有312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