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李**、刘**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6)赣10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6-11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李**、刘**、汪**、蔡**、汤**、马**因与被上诉人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被上诉人抚州地景园林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景设计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不服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2015)临民初字第20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当事人未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和理由,经征询当事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李**、刘**、汪**、蔡**、汤**、马**的上诉请求:请求撤销原判,并确认六上诉人为被上诉人地景设计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33.80%,并履行相应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事实和理由:1、六上诉人取得被上诉人地景设计公司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2、被上诉人市园林局与上诉人李**、刘**,案外人李**、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没有依法成立。当时上诉人李**、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转让协议是否能够反映行为人的真实意思须比其他合同有更谨慎的审查。协议上加盖的地景设计公司公章是虚假的。3、从协议作为一般民事合同的要求来看,缺乏价款这一必备条款。在原审中,市园林局称没有转让款,但是协议上关于转让款的内容被反复涂改,涂改部分加盖了虚假的地景设计公司公章,这一系列事实反映出所谓的股权转让双方并没有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本文书还有542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