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江苏天杞园网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数巨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14日立案。
原告江苏天杞园网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称,请求判令:1、解除原、被告于2017年1月22日签订的《软件开发合同》;2、被告返还软件开发款775000元;3、被告以775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2%的月利率为标准承担违约金。事实与理由:2017年1月22日,原、被告经协商,就被告承接软件开发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文书还有47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