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广州安永*******诉被告广州住房*******、第三人王**住房公积金管理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统计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卫生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物价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行为>>行政撤销>>行政案件>>行政主体>>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邮政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财政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17)粤7101行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7-02
  •  
  • 【案例概要】

    原告广州安永信清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三人王**住房公积金管理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2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广州安永信清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艾**、杨**,被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代理人黄**到庭参加了诉讼,第三人王**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广州安永信清洁有限公司诉称:2007年12月29日、2010年1月1日,原告分别与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签订了《市政道路保洁服务承包合同》,约定原告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及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承包有关城市道路清洁、保洁服务,第三人王**系履行该承包合同的环卫工人之一。2012年12月以前,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就有关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发包进行招投标时,承包价格未包含环卫工人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原告根据广州市政府确定的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要求,未为环卫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此,部分环卫工人曾于20...(本文书还有433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