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付**、付**、付**、付**因与被上诉人付**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17)豫0185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10月2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四上诉人及其代理人杨**、被上诉人付**及其代理人李**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付**、付**、付**、付**上诉请求:1、撤销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17)豫0185民初****号民事裁定诉书,判令登封市法院继续审理。事实和理由:1、原审法院认定法律事实错误,本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原审法院未查清案件事实,错误适用法律。
付**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依法不能成立,应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付**、付**、付**、付**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责令付**立即停止对付**、付**、付**、付**合法老宅基地上违...(本文书还有80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