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林**与被告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林**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康菲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郭**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康菲公司赔偿因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污染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689.03万元。(二)判令康菲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1年6月4日、6月17日,康菲公司勘探开发的蓬莱19-3油田连续...(本文书还有975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