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奕淳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杭**、刘**、江苏奕淳海运有限责任公司船舶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6年11月23日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江苏奕淳海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奕淳6”轮。2017年3月10日,买受人南京中达海运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082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扣减因拍卖产生的费用201884元后,剩余拍卖款项为20618116元。在拍卖过程中,张良等“奕淳6”轮的22名船员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数额为1146917元(其中船员劳动报酬为1119807...(本文书还有51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