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查明,2015年7月10日,正阳县好运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以收购小麦为由,由五申请执行人公司作担保,在河南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xx元。2014年正阳县好运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委托驻马店佳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正阳县慎水乡刘*社区北区占地x亩、已建筑房屋**栋、建筑面积x平方米进行价格评估,评估价值为x元。2016年11月14日,李**向五申请执行人提供正政办(2012)69号批文批准的正阳县慎水乡刘*社区北区x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作为反担保。同年11月16日五申请执行人替正阳县好运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偿还上述借款xx元,后五申请执行人起诉正阳县好运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和李**,要求追偿所替还的银行借款...(本文书还有62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