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查明,2015年7月8日,李**欠刘**借款x元。2016年8月6日李**与刘**签定债务抵偿协议一份,约定李**用正阳县x亩土地中的x亩土地的开发收益权抵偿所欠刘**该笔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后刘**在该土地上出资建设两间两层门面房x套、两间两层房屋x排x套。
2015年7月10日,正阳县好运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以收购小麦为由,由五申请执行人公司作担保,在河南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x元。2014年正阳县好运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委托驻马店佳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正阳县占地x亩,已建筑房屋**栋,建筑面积x平方米进行价格评估,评估价值为x元。2016年11月14日,李**向五申请执行人提供正政办(2012)69号批文批准的...(本文书还有64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