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原告王**与被告黄石康辉***********、第三人中国人民*************************旅游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旅游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7)鄂020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7-09
  •  
  • 【案例概要】

    原告原告王**与被告黄石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科技保险支公司旅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黄石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姚*,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科技保险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费**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旅游费328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包括死亡赔偿金146930元、丧葬费25707.5元、交通费11204元、餐饮费10956元、误工费22700元、住宿费336元,共计217833.5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6年11月14日,原告的父亲王*霞和他三个同学一起报名参加了被告康辉旅行社组织的千位老人湖南张家界三日游活动,并与被告签订了《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合同约定:王*霞等人参加旅游的内容为“凤凰古城、夯吾苗寨、张家界溪布街汽车三日游”,出发时...(本文书还有416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