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与被告邵阳市中心医院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3月27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贺*斌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袁*光、罗*群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的委托代理人陈**、郑**、被告邵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代理人许**、邓*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诉称,2005年1月8日原告因机器压伤右手中指尖在被告处住院治疗,伤已痊愈,行将出院,却于2005年1月14日晚上10时许入厕时跌倒在医院厕所的地板上,其时厕所因照明灯具损坏长期失修,地板又脏又滑,原...(本文书还有98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