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彭**与被告李*、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彭**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李*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411438元;2.判令英大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彭**(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不足部分由李*赔付;3.诉讼费由李*负担。事实与理由:2018年6月8日早上,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川a×××××号钱江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淮口成阿新城方向往成阿大道方向行驶,07时57分许,唐*驾驶该车行驶至金堂县淮口镇成南高速成阿工业园收费站至吉林东路**号...(本文书还有261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