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杨*与复旦大学********人事争议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定作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历史案由>>人事争议>>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8)沪02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9-05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杨*因与被上诉人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以下简称“华山医院北院”)人事争议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11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杨*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1、华山医院北院自2016年7月1日起恢复与杨*的聘用关系;2、华山医院北院按每月人民币3,00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的标准支付杨*2016年7月1日至判决之日止的工资;3、华山医院北院按每月8,000元的标准支付杨*2016年7月1日至判决之日止的科室奖金;4、华山医院北院支付杨*2016年7月高温补贴2,000元。事实和理由:1、一审判决认定“杨*于2016年6月20日领取了该聘用合同文本(即2013年签订的合同)”,但回避了以下相关事实,即该合同并非由华山医院北院主动归还给杨*,而是双方在关于续签合同问题发生争议后,在杨*的极力要求下,杨*才从华山医院北院领取到该本属于杨*的合同文本。如果杨*没有要求取回,那么该合同将永远处于华山医院北院的保管,这就说明系争续签合同在双方签订后,事实上也处于华山医院北院保管的事实。2、一审判决认定“华山医院北院下发续聘合同征询续签意见仅属于合同法意义上的要约邀请,否则华山医院北院发给杨*的续聘合同只要杨*签名即可成立并生效,杨*可直接留存一份,更无需都由华山医院北院收回”无依据。双方的争议焦点正是在于华山医院北院盖章这一“承诺”行为,而所有证据都已明确表明,华山医院北院的“承诺”行为(即用印行为)与华山医院北院的员工取回合同的时间,并不能一一对应,这表明有众多员工实际并未取回劳动合同,相关合同处于华山医院北院实际控制之下,只有在员工要求下才交由员工留存的事实。3、一审判决认定“杨*并无任何证据证明事后华山医院北院有续签杨*的承诺达到杨*,故杨*续签的聘用合同未成立”,该认定歪曲了只有在员工要求情况下,华山医院北院才会将劳动合同交由员工留存的客观事实,从而刻意回避华山医院北院对劳动合同的保管事实与保管职责。4、“事情经过”这份书面材料即谈话笔...(本文书还有812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