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山市横栏镇聚友五金灯饰配件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中山市吉盈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粤207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确定,被执行人中山市吉盈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中山市横栏镇聚友五金灯饰配件厂偿还欠款201248.5元及利息。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17年12月6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经查被执行人吉盈公司已不在原址经营,且该址已...(本文书还有50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