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20日期间,被告人孙**多次以豫s3**省道占地补偿款未补偿到位、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登封市石道乡政府贪污水利款、因夫妻二人均结扎给身体造成损害为由,到北京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多次训诫,并以上访为由多次向劝返工作人员强拿硬要财物。
1、2013年7月1日,被告人孙**向劝返工作人员孙*行索要1000元;2、2013年7月5日,被告人孙**向劝返工作人员孙*强行索要1050元;3、2015年11月16日,被告人孙**向石道乡人民政府强行索要4000元;4、2015年12月23日,被告人孙**向劝返工作人员申*强行索要1400元;5、2016年2月2日,被告人孙**向劝返工作人员申*强行索要500元现金及一张价值300余元的车票;6、2016年2月14日,被告人孙**向劝返工作人员申*索要一张价值93元的车票;
7、2017年9月20日,被告人孙**向劝返工作人员张某1索...(本文书还有124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