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曾某1诉被告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5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周*斌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并于2018年12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曾某2、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医疗费用2211.69元;2.判令被告赔偿损失20000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8年10月30日7时左右,原告鼻子出血下床时摔下地上,于当日9时到被告处就诊,门诊医生要求原告住院治疗,原告法定代理人为原告缴费办理了住院手续。经住院医生体检检查,原告一切正常并无疾病,但是被告医生钟思煌为了医院创收和个人谋取利益拿提成而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开具了两项ct检查、x光检查、彩超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各项血液检查,检查费用高达1916元,并且各项检查证明原告均无异常。次日,原告代理人发现费用如此高昂便离开了医院。然后咨询了几位年长的农村妇女,均一致认为孩子鼻子经常出血原因是气候干燥导致鼻黏膜干燥结痂所致...(本文书还有23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