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2月1日,被告人项金鑫在浙江省乐清市雁***小区一出租房内,组建微信群,招揽在台州市椒江区林*等人以“捺三明”形式进行赌博。赌场开设期间,共计收取赌资人民币(下略)2500余万元,从中抽头渔利100余万元。2017年10月24日至2018年2月1日,被告人卢**将其微信号*******,期间,赌场收取赌资2300余万元,抽头渔利90余万元,上述账户流转赌资250余万元。
2018年4月18日下午,被告人项金鑫到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治安大队投案,但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年6月8日18时许,被告人卢**在乐清市大荆镇环城东路三角路口被椒江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项金鑫、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同伙林正真的供述,证人王*1、王*2、林*、谷*、陈*的证言,微信、支付宝账号*******、...(本文书还有117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