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份,被告人杨*甲通过“闲鱼”网站找到十余家卖家微信添加后获得枪支、弹药的价格表和代称,随后在该网站平台和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枪支、弹药信息。2018年5月,李*(另案处理)先后两次从被告人杨*甲处购买了两把仿真手枪(经鉴定,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气枪,枪口比动能分别为4.21焦耳/平方厘米、4.12焦耳/平方厘米)。
另查明,被告人杨*甲家属于2018年12月28日代其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
以上事实清楚,且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质证的如下证据证实:1、被告人杨*甲的身份资料、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本文书还有57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