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黑龙江证监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投资者诉求情况的通报
- 制定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8月0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黑龙江证监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投资者诉求情况的通报
各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各基金销售机构:
为督促辖区市场主体认真处理投资者诉求,履行好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上半年我局接收的投资者对辖区市场主体的投诉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投资者诉求总量
2018年上半年(截至2018年6月30日),共接收投资者诉求323件,同比下降11.99%。其中,来电150件,占比46.44%;来信94件,占比29.10%;来访10件,占比3.10%;12386热线事项69件,占比21.36%,和解率69.70%。
(二)主体类型分布...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