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门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136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要求在6月—9月期间,指导采购商登录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官方网站报名注册及填报进口采购意向,登记页面填写广东推荐码(Q2021089),报名流程参阅专业观众报名指引(详见省商务厅通知文件的附件2)。
二、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博览会现场,积极举办对外经贸、招商引资、对外投资、人文交流等特色配套活动,相关活动清单(包括举办时间、活动名称、内容简介)于6月28日前报送我局。
三、在注册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市商务局咨询。
特此通知。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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