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珠海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二手车出口企业资格的通知
- 制定机构:珠海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珠海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二手车出口企业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二手车出口有关业务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4〕2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扩大我省二手车出口规模,推动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将于3月1日起开展二手车出口企业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平台网址如下:https://ecomp.◑◑◑.◑◑◑.com/loginCorp.html ),在线填写《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申请书》,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管理端,对本行政区域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符合公告要求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