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4日文书字号:国办函〔2026〕40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14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及国务院(中央政府)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办函〔2026〕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独特功能和政策集成优势,进一步提升综合保税区发展能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提升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能级
...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