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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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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8日文书字号:发改环资〔2026〕698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5月1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6〕6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国资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决定组织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既有利于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也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各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推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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