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公布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6日文书字号:商办消费函2026年第345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6月1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公布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商办消费函2026年第34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清理汽车流通消费不合理限制,全链条扩大汽车消费,按照《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14号)要求,在各地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共40个,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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