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8日文书字号:商消费函2026年第145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6月1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消费函2026年第145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破除汽车后市场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培育新业态,打造新场景,激发汽车后市场活力,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经会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以下措施。
一、规范有序发展汽车改装
(一)建立健全汽车改装管理制度。制定促进汽车改装市场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对汽车改装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确定汽车改装项目清单,完善车辆检验、变更登记等管理要求。
(二)完善汽车改装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改装分技术委员会,梳理拟制修订的标准清单,加快制定一批国家标准,研究制定汽车改装零部件和改装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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