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
- 制定机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9日文书字号:自然资办函〔2026〕919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5月2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6〕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聚焦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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