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制定机构: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6日文书字号:长府办发〔2026〕16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5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26年度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并做好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26日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