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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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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 制定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6日文书字号:吉政办函〔2022〕91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8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22〕9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绿色金融发展、药品安全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 俊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张志军 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

安立佳 副省长

王子联 长春市市长

成 员:苏 衡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海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统计局局长

李国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洪彬 省教育厅厅长

李 岩 省科技厅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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