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关于印发《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文书字号:陕高法〔2020〕31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3月3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关于印发《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陕高法〔202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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