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14日文书字号:藏政办发(2008)55号
  • 生效日期:2008年05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55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由于原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变动较大,为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郝 鹏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孟 扬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维 色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

成 员:拉巴次仁 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

王 献 国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续 文 钢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 九 西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金 世 洵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丁 业 现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贵 桑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