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5日文书字号:青人社厅函〔2021〕94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3月0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21〕9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现就进一步规范证书发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证书发放
(一)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承办机构(单位)
从2021年起,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工作职能由以下部门(单位)发放(见附表1):
1.省人事考试中心:按国家人社部的部署要求,组织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并按规定发放相应的国家级或省级合格证书。
2.省卫健委:按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按规定负责发放国家级、省级、“三区三州”合格证书。具体承办机构为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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