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做好新年春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军区政治部
-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26日文书字号:闽民优(2005)588号
- 生效日期:2005年12月2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做好新年春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闽民优[2005]588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
2006年新年春节即将来临。各地各部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扎实做好新年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驻闽部队全面建设。新年春节期间,各地各部队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双拥宣传工作的力度
各地各部队要组织军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节日期间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手段,采取报告会、座谈会、成果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领导我国军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宣传“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围绕“十一五”规划研究加强军地团结协作的具体措施,推动双拥工作深入扎实发展。要组织军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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