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关于越南问题的国际会议的决议书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73年03月0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73年03月02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关于越南问题的国际会议的决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
法兰西共和国政府;
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
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
越南共和政府;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
加拿大政府;
有联合国秘书长在场;
为了确认已签署的各项协议;保证在越南结束战争、维护和平,保证越南人民的基本民族权利和越南南方人民的自决权得到尊重;为促进和保证印度支那的和平;
已商定并承担义务尊重和实施下列条款:
第 一 条
签署本决议书的各方郑重确认并宣布赞成和支持...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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