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沈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9日文书字号:沈政发〔2024〕8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沈政发〔2024〕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推动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2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标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地方发展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着力在知识产权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改革经验,全面打造“东北标杆、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到2026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不低于84分;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达到8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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