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府特别奖评选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 制定机构: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6日文书字号:衢政办发〔2023〕6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3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府特别奖评选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衢政办发〔20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政府特别奖评选办法(2023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表彰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励企业提质增效、争先创优,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特设立衢州市政府特别奖(以下简称政府特别奖),并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政府特别奖共设8项奖项,分别为社会贡献奖、招商贡献奖、跨越发展奖、创新成长奖、亩均效益奖、商贸产业奖、乡村振兴奖、建筑产业奖。
(一)社会贡献奖。
1.评选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依法纳税,具有法人资格,且在我市缴纳社保职工人数不少于200人的企业。其中工业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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