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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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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制定机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0日文书字号:彭水府发(2012)35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3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彭水府发(201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1年,全县商务系统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系列决策部署,着力稳外需、扩消费、惠民生,转方式、调结构、创优势,圆满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县商务事业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全县商务工作快速发展,经研究同意,决定对汉葭街道办事处等9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全县商务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2011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商务工作综合奖

一等奖:汉葭街道办事处 绍庆街道办事处

二等奖:郁山镇人民政府 万足镇人民政府

三等奖:靛水街道办事处 鹿角镇人民政府

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先进单位

鞍子镇人民政府

龙溪乡人民政府

梅子垭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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