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制定机构: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8月0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商务工作的重要基础。加强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供需衔接,提升流通效率,改善营商和消费环境,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相关要求,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发挥信用在提升商务领域经济活动效率和行政管理能力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发展商务信用经济,积极推进商务信用管理,夯实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推进商务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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