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成立中匈经济、贸易、科技合作委员会议定书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84年06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84年06月25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成立中匈经济、贸易、科技合作委员会议定书
(签订日期1984年6月25日生效日期1984年6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本着发展两国间的经济、贸易、科技合作的愿望,同意成立中匈经济、贸易、科技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促进两国间经济、贸易、科技合作的稳步、顺利发展;
(二)发展两国间的货物交换;
(三)监督两国政府间签订的经济、贸易、科技合作方面有关协定和协议的执行;
(四)决定必要措施。
第二条
(一)委员会由中方组和匈方组组成。各组设主席、委员和秘书。
(二)委员会双方组主席相互通报关于本组的组成情况及其变动。
(三)根据需要,各组可吸收有关专家列席会议。
第三条
(一)委员会例会每年轮流在缔约各方的首都举行。
(二)会期和日程由双方组秘书提前两个月商定,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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