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项目建设单位“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9年11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项目建设单位“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兰察布市项目建设单位“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乌兰察布市项目建设单位“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字〔2019) 43号)要求,加强管理工作,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内蒙故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发
2017) 27号)、《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 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乌政 办字〔2018) 144号)、《乌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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