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
- 制定机构: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5年05月1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
(2015年5月19日于巴西巴西利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认识到气候变化及其负面影响是全人类的共同关切和21世纪最大的全球挑战之一,需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通过国际合作解决。
二、作为发展中国家,尽管面临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多重挑战,中国和巴西已采取了能效、可再生能源、林业、农业和工业等方面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开展了雄心勃勃的应对气候变化国内行动。双方也计划在各自能源结构中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重。
三、中国和巴西强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行动与合作的主要法律文件。双方重申将致力于在今年年底法国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达成一项平衡、全面、公平和富有雄心的公约下协议,以确保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中国和巴西将携手与其他缔约方,特别是“基础四国”其他成员一道为实现此目标而努力。
四、中国和巴西进一步重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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