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襄阳市公安局、襄阳市司法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告
- 制定机构: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襄阳市公安局、襄阳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1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襄阳市公安局、襄阳市司法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服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类型
实施下列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一)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
(二)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的;
(三)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
(四)拒不接受或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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