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16年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6日文书字号:鄂检文创〔2016〕3号
- 生效日期:2016年04月06日效力级别:检察院文件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16年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鄂检文创〔2016〕3号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落实省、市、区各级文明委2016年文明创建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创建工作特点和实际,现就2016年度省检察院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6年省院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要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文明湖北建设为主题,以“创文明单位、建和谐机关”为目标,以“三抓一促”活动为载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机关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事业发展的新常态,为推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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