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商务厅、贵阳海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注销退出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商务厅、贵阳海关、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1月1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商务厅、贵阳海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注销退出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隶属海关、政务服务中心:
现将《贵州省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注销退出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帮助解决企业注销退出市场有关问题,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计划〉的通知》(黔发改财经〔2020〕410号)精神,提出如下措施。
一、完善企业注销退出制度
1.持续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探索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范围,积极引导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各类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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