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海关互助的协定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海关互助的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99年04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9年04月0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海关互助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考虑到违反海关法的行为有损于两国的经济、财政和贸易利益;考虑到正确计征关税及其他税的重要性;

认识到在海关法的执行和实施方面进行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确信两国海关间的合作将使查缉违反海关法行为的行动更为有效;

议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定中,(一)“海关法”系指由双方海关当局执行或实施的关于进口、出口或转运的一切法律和法规;

(二)“海关当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在美利坚合众国方面系指美利坚合众国财政部海关署;

(三)“违法”系指任何既遂或未遂的违反海关法的行为。

第二条

协定范围

一、双方同意,依据本协定各条款并通过双方海关当局相互提供协助,以防止、调查和惩处违反海关法的行...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