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
-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3月1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广西各中央储备粮承储库,自治区粮食局各直属粮库,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国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五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军粮配送中心、广西南宁福象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宏观调控物质基础,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3〕31号)精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粮食局、自治区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13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这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力量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检查任务圆满完成。为了加强对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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