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澳大利亚卫生与老龄部关于卫生合作(2007-2010年)执行计划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澳大利亚卫生与老龄部
- 发布日期:1993年09月2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7年04月2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澳大利亚卫生与老龄部关于卫生合作(2007-2010年)执行计划
本着对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澳大利亚卫生、住房、地方政府和社区服务部关于卫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第九款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澳大利亚联邦卫生与老龄部(以下简称“双方”)达成如下执行计划:
第一条
总体目标
一、谅解备忘录第九款规定,由双方确定一个为期三年的执行计划,其中涉及各项具体活动。
二、本执行计划旨在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并在对等互利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卫生项目和合作领域。
第二条
活动领域
一、各方将负责协调本执行计划的实施。
二、同时考虑到中国卫生部与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正在执行的中澳综合性卫生与艾滋病项目,双方将通过定期的联系、书信或其他文件的往来,协商决定以下合作领域中将要进行的具体活动:
(一)新发和再发传染病应对,包括艾滋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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