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卓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区人民北街分社更名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乌兰察布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7日文书字号:乌银保监复〔2019〕5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1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卓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区人民北街分社更名的批复
乌银保监复〔2019〕5号
卓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卓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联社新区人民北街分社更名的请示》(卓农信发〔2018〕40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联社将“卓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区人民北街分社”名称变更为“卓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街分社”。
你联社应自收到文件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文件和手续到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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