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航空运输企业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的通知(英国)(通知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航空运输企业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航空运输企业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的通知(英国)(通知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航空运输企业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 制定机构: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苏丹共和国政府、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81年03月1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81年03月1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航空运输企业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的通知(英国)(通知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航空运输企业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就航空运输企业避免双重征税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一、“缔约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国政府),或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以下简称联合王国政府)。

二、“空运业务”是指由飞机所有者或租用者经营的客运、货运和邮政运输业务,包括客票和有关上述运输票证的出售。

三、“中国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控制的并被指定经营受权的定期航班业务的企业。

四、“联合王国企业”是指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境内经营和控制的并被指定经营受权的定期航班业务的企业。

第二条

一、中国政府免除联合王国企业的航空运输业务收入、利润和资本利得的一切税收,以及将来可能对业务收入、利润和资本利得在中国要征收的一切税收。

二、联合王国政府免除中国企业的航空运输业务...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