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挪威王国政府海运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挪威王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03年12月0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3年12月04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挪威王国政府海运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挪威王国政府(以下称“缔约双方”):
考虑到两国之间业已存在的海运关系的重要性,注意到一九七四年八月二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挪威王国政府海运协定》及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双方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已充分实现双方在海运领域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基本目的,希望本着航行和商业航运自由的原则对国际航运发展有所贡献,考虑到高效地组织国际海运的愿望,希望加强和进一步发展两国间商业和经济友好关系及市场准入,并加强在海运领域里的合作关系,希望就海运政策及共同关心的其他海运问题进行定期对话,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达成一致如下: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定中,各名词含义如下:...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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